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🌄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😣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💖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🏾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🍨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🥨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⛅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🎥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👔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🗑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⛺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🐡),为创新药(🤺)研发提供稳定(⤵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🌿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🔧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🉐)方面,文件(🤫)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📞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⭐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🧣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💝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🕳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🍤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♌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✉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👛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🥉)备或设立(⬛)临时采购绿色通(🕯)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🛥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🎭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🐝)内药品(🦇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📇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⛄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🎃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🌡)新药,可商(👇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🌫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☕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🕓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🥨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😗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🏧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⚫)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👢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⏹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🔽)业可以自(🤶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🤨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🥔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㊗)是市(🔡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🎀)界在(👳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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