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🥒)国家(🦎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🎾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💡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😺)”“进(⛸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🎟)出(⏳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🗓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📳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🥁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👨)药(🏂)企(🌳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🔔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🛷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🚞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🌚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🥞)医保部门给予(👦)点(⛵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🧑)技重大(♿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🍮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🌻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👓)解读发布会上(🖲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🚰)励(🕹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🌂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🥌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🌲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🏼)合理用药(🛳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🎚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😿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🌡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🔲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🥓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🕰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🛑)次用药保(😴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🔏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🎧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🤰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🛍)致,企业可以自(👏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🍦)或同(🤕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🤗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🎀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🔤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🔤)计的时候定位(🛏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🈚)的是(🌞)推荐,而且价(💭)格应该也是协(🤨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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