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🐝)、国家卫生健(🥫)康委印(♈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🌐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🎒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🤯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👬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🔪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🐌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💗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🛫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🔬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👢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💬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👲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🦁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👤)请获得国家药(📋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💤)申请医(🍹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🤜)企业(🥁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🤼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🔕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🚎)制。 (🅿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🍺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😉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😼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🍄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🆒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🐒)创新药目录内(🤬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📬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🛏)对重大(🥡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🤪)研究临时(🆙)纳入医保支(🥈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💉)。 另外,此次(💵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⏯)创新药目(😾)录)。重点纳入(🥐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⚽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🕒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🚛)黄心(🖼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⏹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😚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🍔)新(🚓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🧓)目录中(👪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📩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🤛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♋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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