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🛺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🚞)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💗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🤤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🐼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🔮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🏌)”。具体来(📰)看,文件提(🍩)到要依托全(🍼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❔)用(🤦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🔮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🐫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🔕)投(🛸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🎰)申请获得国(📷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🛴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⬆)、参照药(📮)、支付范围等(🕰)开展交流。 (🏹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🆚)家科技重(🎈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🐃)药、罕见病等(💥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🆎)保中心(🤔)副主任王国栋(⏹)1日在(🐢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🐹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🏛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🤱)开药(☝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❣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🥉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⚫)和商保创(📂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⛪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🏥)研究临时纳(🍦)入(🙍)医(🦔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💁)另(🎣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🔆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🐐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💲)获(🧐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🤞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🎼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🌭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🏍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🤺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📥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👑)为不(🆖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🆙)价(📔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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