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🆖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😞)持创新药高(🕕)质量(🔥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👜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🐀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🏬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👭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🥃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⛪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🍚)分析,开(👵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🚁)医疗机构等合(🚰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📃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🎢)业健康保(🏿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♌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😖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😽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👟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🔱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💁)也常卡在医(🦅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🙄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🏳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🚇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🤨)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🚛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🍵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🗡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👝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➿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🏵)限(🤐)制)。 (🛳) 《若干(🙆)措(🚹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🚄)殊(🐕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👡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💄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📀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💾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💥),国家医保局(💖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🕐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🌺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🙀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📋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🔼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🔩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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