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🚗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📹)《若(🙋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😀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💝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🉐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🚒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🍭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🏯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🏻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🎯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🕯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🐊)金方面,文件提(🔖)出,鼓(🔤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📶)保险公司通过创(⚪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💷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📴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👴)推动(🌻)创新(〰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🌕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🛷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🙏)药(🆚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👲)发相关任务(📄)落地(⏰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🍳)药(♌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💝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🍪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👷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⚫)数量、(🕐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🌿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😎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🥏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🏾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🛌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🔁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🤸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➕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🐎)是健全(👩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🥡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🚾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🐵)目录与(🛢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🥂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🐸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🏣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🏔)可能不一样,这(🏧)是市场(🍻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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