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🤥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📒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🥒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🍍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🎠)新健康注(💍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📒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😚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🏅),文件(🍯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🐞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🏅)投资基金等多种(🍗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🤸)请医保(🐺)部门给(🐮)予点对(🍥)点政策指(🌩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💬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🏔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🍽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🕚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😲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👿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🌚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🕸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🏔)疗机(🙋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🏚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😝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📕)需求(✖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⏪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📳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🔍)规”限制(🏕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🤸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🕺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🐓)付范围的可行路(😝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🕚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😚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🚽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👡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👫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🚒)保(😭)保障(🐨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♟)受力的高价(💑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👧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👆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❕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👾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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