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🔴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👠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🥖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😻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😫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🔸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🐨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🌶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🐋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⛵)扩大(🤩)创(🌘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⏯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🔶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🥚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🏰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🎛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💞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👚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♉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🛢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🍖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🎺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🈷)励医保定点医疗(🗨)机构于药品目(👭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🚛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🦐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🔝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🍥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🖌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🥔)药目录内(🚩)药品可不(🙅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🎚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⛺)基本(🔢)”的基础上,按程(✈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🚗)新药(🕝),可商有关(✡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🚨) (🚉)另外,此次(👋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😇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🏷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🕋)确(🖱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🏢)超(〽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🌫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🛋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🙇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🦏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🤑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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