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🛀)措施》)对(🍆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🏻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🆚)据用于(🎗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💷)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🤚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🐟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🎋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🏾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📒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🛎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💳)。 另(🐉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♊)国(🖱)家(🤤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🐉),企业可同步(🅱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🤘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🍂)品目录准(😟)入涉及(💶)的主规(🕊)格(Ⓜ)、参(🍺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🏑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😺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😢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🆘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🛣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🤦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🎂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🌘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🎌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🍪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🦄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💇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🌹)药(⏲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🗯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🏕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🏖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🍭)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🈶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🌅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📮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🏟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🙋)值创新药提供(🔧)新支(💥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🌥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🚎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🏻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🎦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💖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🎵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🚼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🏇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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