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💔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🏍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♓)用(🚛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⏫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✔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🙇),文件提(💳)出,鼓励商(🍹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⛵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🎨)耐心资本。 另(🧦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😉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🕺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🎙) 在(😺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🏛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🎞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💼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❣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📭)于药品目(🍫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🌯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🤑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🍳)备使用(🍴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🧛)名药品只能(🐯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💹))。 (🏷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🗿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⏰)基础上,按(🌄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🕳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👬)提出设立(🛎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🏓)高、(🐳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📖)。 在发布会(🍿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🚊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〽)步。该目录将明(💎)确基本医保保(😄)障边界,为(🐑)超出基本医(📍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🗨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📬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♏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🔐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🍺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💣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⛱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🔮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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