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🔲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⛴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🤛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🏳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😜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🤯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🚠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🕋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💅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🏵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🥎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🕣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🌀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🗣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🦋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🔙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🔲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🚐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🥈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🛠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⛎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🅾)发相关任务(💊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🧕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🌭)保(🐭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🚁)事(❗)会,根据需要及(🍸)时(👦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🍰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📴)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📁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🍌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🙊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🦅)新药目(📜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😏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🍭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🍪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👄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🌛)创新药,可商(🎫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🔈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🔅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🈚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🚓)道。” 黄心宇(🌜)进一步表示(🍳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👸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🧑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😼) 中(🈴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🚴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🛰)示,“因为不同(🧢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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