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🚆)若干措施》(以(😌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🔗)发布(💉)。中新健康(👍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⌛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🌚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🚋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🅱)发适配创新药研(🤨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🌚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🐯)创新效率。 (🍕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🏳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🔋)健康保(🚡)险(🕤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🕥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🚻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😨)点(🛅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🗳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✳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🥖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🍿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🌗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🏪)门联动(🍢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🍚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📇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🛀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📉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🐂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👌)殊情况必需的(🍚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🏆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🐛)设立(🛥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✍)新程度高、临床(🕎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🎇)显著且超(🏄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😖)发(🌩)布会现场(☔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🗑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✊)基本医(🐵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🕐)录与医保(🕢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🅱)致,企业(🔡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🐒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👈)或同(🤙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😨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🌑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🚹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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