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🛶)、国家卫(🎎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🤡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🍾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🖖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🎌)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🧒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🧟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🤑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🍋)托全国统(❇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🐠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🚫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🐵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🥌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🍽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🈺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🗣)康保险公司(📂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🍭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🌶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🍝)发(🦐)重大慢(🚜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💌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🎶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🗻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⛵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🖥)录(🐈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🍜),根据需要及(🍢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🧕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🎩)和患(😜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🐰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🐊)药目录内药(👰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Ⓜ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🔶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❕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🚯)序(🐩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🐠)纳入医保目(📓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👦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🙍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🐲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🆕)药品目(🐤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🚁)药(🛍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🤤)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👚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💨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🙋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🤶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🌮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👢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📬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🐆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🌼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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