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🈴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⬜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🏵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👌)境(🌄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🍼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🎌),文件(🐉)提到要依托(😈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🥟)病谱、临(🔙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🐺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🎀)向、布局研(📀)发管(📼)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🍯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💼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🐍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⛱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😮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⬛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💇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🍡)品目录准(👑)入涉(🕢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🤮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🦋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🕥)研发相(🕧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💖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🈂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🚪)保局(🕍)医保中心副主(🌚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📉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✋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🕑)时采购绿色通(⛺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🕋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🚱)个规格的限(🛶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🐞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🌜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🤑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🍜)设立“商(⚓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🔨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🏦) 在发(📑)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🐨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🌬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🤴)用药保障体(🔜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🏪)保保障边界(⬆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✌)供新支付(⚽)渠道。” 黄(🚮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🚛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🌦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🐡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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