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✌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🍯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📆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😇)保数据用于(⬛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🌀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🦓)发需求的数据产(🏡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🕢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👭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😅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👱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💽)药研(🔔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👻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👱)付范围等开(🎊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💋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🕳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😾)动的支持(🏨)机制(😅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✊)目(🚺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🎚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👗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🤒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🍲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🈺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🏋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✒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👤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👣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👍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😱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🚘)化基本医(🐁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📻)合条件的创(🚷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🔳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🖕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🔬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🤜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🥜)本医保承受力(🐔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🥖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⤴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🏆)保创新(🤒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🏪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🏿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🌲)且价(🤲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😝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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