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👂)健(😿)康委印发的(🥏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🐊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🛍)持医(🕛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🏿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💄)提出,鼓励商业(✏)健(😴)康保(🔀)险扩大创(🅱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🍜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👳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🥘),企(🐜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🆓)开展交流。 (🕦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🍕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🎳)相关任务(📫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👍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👤)在医(🎳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🙎)于药品目录(📨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😫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🚴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🤗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🉐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🙌)(即同一通用名(🎻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📠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😌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🌲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🚇)有关部(🌓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😲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⚓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🤯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⛽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🚸)步。该目录(🚝)将(😤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🐘)药品目录、商保(🅾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⛏)者。” 中(💶)新健康记者还在(📙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🌪)进入商保,并(🤤)不(🤮)是“强制(🆎)”。国家(💀)医(💸)保局(🎭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🦁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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