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🥂)外(✂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🖐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👞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🔪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🈯)数(😛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😳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🤚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🛌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🕗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❣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🤵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🏙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🌒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🕝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💞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🌺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🤤)展交流。 (🐙)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🥞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🐰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💝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😩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💷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🍂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📧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💏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🍒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⚪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🏍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💘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🍁)录内谈判药品和(😖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🍿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📢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🐣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🍓)特殊情(🏣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😐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🙀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⛩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📣)保(🈂)障范围的创(🏷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⚪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🛃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🎎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🛃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📨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🥓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🤗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🔒)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🍌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🎼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🐈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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