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👊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➗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🥁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🌴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🍀)需求的数据产(⛴)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🏀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🆚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🈶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📁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🎁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🙋),企业可同步申(🔹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🍓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🧗)创新药(🎨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🏭)研(📓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🚌)病、高发(🚖)重大慢性(🎑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🕹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👩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👾)发布会上(😲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🦍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🍭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🍧)保定点医疗机(🌁)构于药品(🎠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😓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🛡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🎇)理用药权(⏳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🚞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🍲)内药品可不受(🛎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🌉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👕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😯)本医保(⏫)药品(🚢)目录。在(🥥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💋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🌛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🈵)提出设立“商业(🌞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🐝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✡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🅰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🕕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📢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🚵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👱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🧔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🎴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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