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🚧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🤤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🦃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⚾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🏢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🔛)病谱、临床(💛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🌯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🐹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🍀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🎎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💄)持创新药的耐(🤧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📑),企业可(😐)同步申请医(🤖)保(🖱)部(🍓)门给予点(🏧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👢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🤝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🕦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🤱)童用药、罕见(🌃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♓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👃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💴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🕞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🌧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😒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🚭)的创新药纳(😑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🙎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🚣)部门研(🙂)究临时纳(🦄)入医(🎰)保支付范围的(🍑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🐳)创新(🈲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🀄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🐾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🐧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🍷)一步。该(😣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📕)支(🕍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🤽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📋)实现(🥢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📬)录、商(🍊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🎞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🤟),并不是“强(📢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🍁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🔱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✖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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