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🏴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💧)发展的若(📳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🕡)施》首(🅾)条便提出(🌽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🥉)托全国统(👪)一(🚟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🗻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🎤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🥤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🛐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🔹)。 另外,文件(🤾)提出(📈)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🧔)家药品监(🐜)管部门受理的创(😥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🏷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🥗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👰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💨)发(😄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👈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🎆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🚐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🎐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🕷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😼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🧦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📌)备或设立临时(💝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🍶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🐅)比等(💾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🌦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😙)不(⬜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🌭)格(😕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🦔)大公共卫生(➕)事件等特(💘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✉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🛒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🛎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🎠) 在发布会(🍸)现场,国家(🦊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📆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🎏)出基本医保承(🍯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🚒)药提(⏸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🌯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😴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➡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⚫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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