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🤝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🧘)质量发(♑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🛵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🤡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🔕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🐽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🐈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🎡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✍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😁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🔮)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📄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🍡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🌠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🔴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📼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🤹)业可围绕药品(⬆)目录准(🧙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🎿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🌕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🍺)保局医保中心(🛅)副(🚿)主(😐)任(🏡)王(🏳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🏼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🔀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🕹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🈚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💫)受“一(🚾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💋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🥓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👋)险创新(💭)药品(📭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🈁)药目录(🚩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🚧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💏)理司(🎓)司长黄心(📗)宇表示(💯),“商(😜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♐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🧔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👙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🕯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🚴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📗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🔣)制”。国家医(🍠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♉)场(😃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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