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🌵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🕐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💛)托全国统(🌹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🚺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💧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🌐)险扩大创(🐋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🐔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👿),上市申请获(⛑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🍻)策指(🌍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🌿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🙃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🎌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🎪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🌍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💅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🤼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🤧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🧐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🌦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👼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😔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🏘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🦗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⏩)用药目录数量(🙄)、药(🦖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💼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㊙)创新药目录内药(🔝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🗑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🌹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🛶)研究临(♌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🧕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📧)大(🍭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🚲)康保险创新(🛏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🍎)新程度高、临(🔭)床(🕡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🌁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🎚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⏺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🛒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🍎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🔍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🧚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✔)新(➖)药目(🌽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🈳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🦉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🥞)一样(🐷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🐶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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