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🆖)干措施(📉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💂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🏡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👼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➖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🤣)用(🛠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💿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💸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🖍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🌞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🔅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🏦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💾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🏂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🔘)业健康保(🥊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⛪)。鼓励商(🏘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💽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🌉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🥐)业(🍑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📊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🎩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🏛)焦重大(🎽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😿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🌋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😥)或设立临时采购(💘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🏑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🤝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🍆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😇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🚡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👶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🐎)点是提出(📎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🍟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🧡)称(🈳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😳)的创新药。 (🔍) 在发布(✌)会(🕴)现场,国家医保(📵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💴)边(🈷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💯)以自主申报纳入(💡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🚧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🛰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😚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🥁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👙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🐧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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