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🏦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⚪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🚞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🌉)发展(🔐)困境——“研(📼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🛒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💚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🈴)一的医保信(🛎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🐒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🍐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😂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🌯)资,培(🥐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🍫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🉑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🔨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🍱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✍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🆖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🚕)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🥀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👼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🕔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🏛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😠) 此外,不(🥒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🌨)目录数量、(🏰)药占比等为由(🌌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👣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🆔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🏓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🔐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✨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🤝)立(🆕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🍶)创(🌁)新药目录)。重(🍷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🐱)值大、患者获(💟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✂)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🎐)创新药目录是健(😁)全多层(🤾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🤟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🎼)本(🌦)医保承(📏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⛽)新(🙎)药目录(💭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🎗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🤞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🚅)计的(🦅)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💖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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