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🧛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🦃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🧞)保(💯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👄),做好疾病谱(📛)、(👮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🆒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🚏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✏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🦑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👡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🤪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👔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🍭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🌰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📵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🍅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💆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😀)重大慢(🔂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🧢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🏀)局医保中(🙉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🎄)1日在政策解读(🚈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⤵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🔎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🧞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📗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🧓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🎈)理(😄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💽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🔼)受“一品两(🚒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🚵)的限制(👹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🔺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➰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⏪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🧔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🤗)医保保障(🍷)范(🧛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👘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👀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🔂)提供新(👱)支付(🛡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🕙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👽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🔐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👶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🌰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🌁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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