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🔕)、国家卫生健(⛽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💈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🏷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🕋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🛂)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🚬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🈁)业、科研院所、(🤱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🆚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🏗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💠)金等多(㊗)种方(🐜)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🎡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🐒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👕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🛑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😶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🚽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🛍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🏧)重大传染(🏸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📅)施并完善多部门(🗻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😷) 此前,即使(🔆)进了医(⏰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👃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🚏)政策解(🎧)读发布会上强(🚫)调,首要(🛂)任务(📑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🐁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💼)据(💟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👘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🔶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👱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🍍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💁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😁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💤)目录(🕷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📃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⬛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⬆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🌮)与医保目录(🍷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👾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💹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💿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👖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🚀)的产品设计(👸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🥣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🎄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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