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🚂)卫生(😽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🍫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🥙)创(🔙)新药研发”。具(😙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🍽)临床用药需求等(📃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🎢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🌁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🔹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🏰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🥠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❓)业健(👿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🌌)的长期投(🎉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🆗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🆒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👄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♿)支付范围等开(💟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🤤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🍽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🛋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🌒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🐎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🌕)疗机(🍆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🤛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🤝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❇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🙄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🤞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🤶)目录。在坚持(🃏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💝)将符合(📱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📽)。 另(🍲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🐪)品目录”(以(✋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📃)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🌍)。 在(🎉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🍼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⬇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⬇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➗)保创(➗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🌓)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🕵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🥃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🐺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👰)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💬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🐗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😺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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