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♓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🚍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🐓)体(🆎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🌤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📮)分(🎐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📂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🌁)理确定研发方(🎙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🔫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🏨)方面,文件提(💩)出,鼓(🕙)励商(🦔)业健康保险扩大(🍚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💯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📄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🦅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🐙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👍)、支付范围等(🌄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💣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🍡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🌝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🌶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🥔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😮)读发(🤧)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🏞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🤟)积极进入医(🌇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🔓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🍸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👴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💘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🎵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😠)内谈(📇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📇)名药品只能有两(🏢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🎖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💞)文(🚟)件(🐡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🕷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🃏)次用药保障体系(🔰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🎅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☕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🧟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🏌)保创新药目(🚿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🦃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🐫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🌆)入商保,并不是(👹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🎚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🔚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