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🗒)局、国(✉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😴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🥞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🦗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🍌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❕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🏂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😃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🈵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🎗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🍖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🈴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🚗)目录准入涉(🍰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🥤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⛎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🚆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🦃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🏐)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🐏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⏩)持机制。 (🈹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🏄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🅰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🌔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👁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💁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😞)量、药(🕤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🥔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🚁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🐮)规(🥝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🕘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🔖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🛋)门(🏜)研(🛌)究临(🐾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📽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🥣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🍄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🛢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💠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🏚)医保(📔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🌐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📗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🤸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📺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🍮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🦂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🤕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🗑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💬)里,所以用(🤗)的是推荐,而且(🤯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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