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🔊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🥘)外发布(⚓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🗞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🌏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😷),提升创新(🤣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💯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💒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🔥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👂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📖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🌡)部(👯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🆙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🥔)推(💕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🤴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🥒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⤵)、罕见病(🕙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🐒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🐹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🏤)也(📦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🐅)保局医保中心(🆚)副主任王国(🚪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🔠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📔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💸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📀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🐇)通道,保障(🗞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🌨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🅰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🐚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🚓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🌲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🏑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🤗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🏵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🤓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🐵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🏔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🦐)纳入(🐁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🌠)药目录中(🐒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🏆)是(👿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🎼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🍐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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