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🤗)7月1日,国家医(😎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🈹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🦅)。 (🐇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🧕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🚧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🎥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🤙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👣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😕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🈵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🔬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🥗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🚩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🐄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🥘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🤩)重点领(👾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🌳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🍸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🍓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🔯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🛴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🥦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🌾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🎓)药目录内药(✋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🚲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🚦)措施》提出,定期(⏪)调整优化基本医(📠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⛪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🚛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🥈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🐱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🐈)新药。 在(😝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👙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👩)宇进一(🕹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🧓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🎌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⏭) 中新健康(⏲)记者还在发(🎚)布(🧞)会(♉)现场获悉,商保(📼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🔨)制”。国(🌳)家(♐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🦆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🍼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⏳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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