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🐜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🉐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🃏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🐩)一给出解决(⭐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🌰)发”。具体来看(📽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🐬)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🐙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🔽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♎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🎾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🎈)国家药品监(Ⓜ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💐)点对点政策(🧛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🔔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🍖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🤔)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🤰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🔹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💍)点领域,推(🎳)动药物研发(🎻)相(💦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🚶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🔝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🏂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❓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🚁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🎅)此外,不(🏷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✅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🐇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🗡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💋)立“商业健康保(📮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🍕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🎨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⛑)场,国家医保(🌏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👬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🕑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😵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🐪)品目录、商保创(😬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⏮)在发布会现(😞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🍔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🙁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🥉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🧢)市场行(🥍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👞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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