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🏧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🏖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🏂)院难”“支付难(💎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🧞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🧐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📌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❣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😈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🍭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💱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🛏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🗃)创新药投资(⬜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🌿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🕖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🌯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🔬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🤰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🖨)研(🛺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🏠)实施创(🥄)新药物研发国家(🎑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🔽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🔬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🚚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🤷)开药事会(🏟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🆎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🗑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🍒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🤸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🕝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🐑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🤩)。应对重(😡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🎥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🔰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🕳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😼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🐍)新药。 在发布(♈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👵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🏊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😆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🀄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🙍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🤖)付(🦅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🕟)医保药品目录(🔁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🔠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🌧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🐚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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