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❓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🍶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⚓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😰)。 《若干措(🍃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🥣)保数据(😳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🚫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🥌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🕤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📂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🚜)可围绕药品目(❄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🦁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➕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🌪)方面,文件专(🎆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🙃)研发国家(⚽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📺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🔢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🕔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🥚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👐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😩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🚜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📖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👆)品(🙄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🚎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🐻),按(🚑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🏔)纳(🐉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👤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♊)提出设(😶)立“商业健康保(💩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⛹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🍘)价(😂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🍒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🦇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📙)将明确基本医保(💡)保障边界,为超(🕷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😢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🥣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🖱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🕛)目录(⛸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📴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🕞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🈺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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