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📺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⤴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📌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🎊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🔢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🤧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⛄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🤽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🏎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🌇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🐏)康保险公(🚮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🆔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🐥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👞)策指导。医(🎿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🤾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🎴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🌎)创新药研发方(💲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🕯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🤲)院“进门”环节(🎥)。国家医(🐁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🛑)。 《若(🌼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🍍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❗),根据需要及时(💭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🚸)临床诊疗需(🏁)求和患(⏬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🏏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🦗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🐦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🍓)关部门研究临(🛰)时(🚆)纳入医(🐨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📡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⏮)入创新程度(🦊)高、临床价(🔟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🏹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🔪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💹)录将明(🏫)确基本(📎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🍿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🧔)道。” (🎒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🤬)目录与医(🔚)保目录同时(🚮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🎀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🧛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🛍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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