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🥟)质量发(🌀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🏃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🆒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📶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🖊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🙊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🧑)疾病(🤛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📦)集和分析,开发(🤪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🕢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🔹),提升创新效率(😃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🎧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🖖)入(🖲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🍣)面,文件(🚔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🧣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🍼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🌬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🗽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🌴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⬇)干措施》提出(🕝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🐑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😀)布后3个月(😰)内召开(🎸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🤖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📉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💸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🎄)保目录。应(❗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♏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🔘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🍙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♌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🧑)力的高价值创(🥐)新药提供新(➗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👔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🎣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😍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💎)申(🐩)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🌦)健康记者还在发(🌾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🍺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🔌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🍟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💰)一样,这是(⏰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🕍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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