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🍇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🧀)康注意到(🛅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😿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🏧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🍒)的医保信息(😥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🤑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🕵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⛪)研(🤐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🍌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👋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🎲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🔇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😓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🐫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📛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🎒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🥀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😁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🕦)《若干措(🕋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🔪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🏌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🦄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💘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📥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♊)共(🙂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🆘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⌚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👿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⛸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📫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🥫)下称商保创新药(🧢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👪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👁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⤴)录是健全(🔩)多层次用药保(🏅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🏹)保保障边(🏨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🦐)值创新药提(🗜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🍯)家(🌭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🚼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🤯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💽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🥢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🏄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👭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🌻)是(⛹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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