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🍩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📑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🐝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⛅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💂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🤚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🦔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🏛)国统一的医(🚨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👰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📽)和分析,开(👗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🍇)需求的数(👹)据产品(👻),支(⚡)持医(🍂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💼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🎻)发管线,提(🚏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😼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🏭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😀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🚈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😈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🖱)在统(😰)筹推(✈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🌥)病、高(🥇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👑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⛵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〰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🧣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🖱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💌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🎳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👹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📷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🏙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🏥)施》提出(🆖),定期调(💚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🔌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🈸)业健康保(🚊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📳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🐉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🥁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🌬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🥓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🈳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⭕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😀)候定(🗡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🎲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📭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