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🧝)健康(🚴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❗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🤡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🏕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⛅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🎖)息平台,做(🏇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🕓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😦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🎪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🚔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🎤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⛩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🌗)。医(🔎)保部门与(🤔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🏮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🚄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🦖)件专门提到组(📯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Ⓜ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🖊)童(💁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👚)施并(🍏)完善多(🎟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🧒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🛀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😍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🛴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😣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🖐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🤫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🔃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💷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✴),定期调(🌅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🚖)共卫生事(🎊)件等特(🍳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💠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💑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📈)在发布(🕎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😖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㊗)。该(🔚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😊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🔄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🍵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🏊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🤑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🚟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🖐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😟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🍚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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