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🕠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🐧)健康注意(😉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🕴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🌫)的医保信(➿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🚵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👼)药研发(🗣)需求的(🚫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😊)构等(🚄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😘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💪)励商业(👞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🥑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🥝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🎀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🥢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🖥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🎐)新药,企(☔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🧐)给予(🔸)点对(🔥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🏎)准入涉及的主规(🌄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👀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🔑)家科技(♒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🔗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🍀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✏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🌹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⛷)临床(❔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🖲)。医保目(🏟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🏤)同(🧠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👍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🐤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🔞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👐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🤚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🤓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🥎)价值创新药提供(⏱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🥁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🚝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🥫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🍀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🈶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⚾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🚺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💶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🚽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🦖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🤕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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