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🏸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🌵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🐹)创(📏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🚬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👀)施》首条便(🍔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👏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🏞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🙆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🤤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👹)。 (🛂) 另(🌥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🏧)理(📕)的创新药,企业(😋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🔓)门给予点(🍘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😙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🐻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🙋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🥀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💻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🛬)会上强(💵)调(🎙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📺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📑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🌖)色通道(🔓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🤑)响创(♐)新药配备使用(🔻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👃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🎻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🐦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🏀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🤕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🔙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🎊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🎛)新药。 在发布(🦐)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🤦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😬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🏚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🔹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🏿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🌒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🕢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🔭)品目录、商保创(🏍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😦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➖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🎙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🎌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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