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🤮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🅱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📀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👠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📀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😨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🚻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💀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🌒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🌌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🐎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👕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🤽)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📧)同步申请(🖇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👜)主规格(🛬)、参照药、支(🌼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🐤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🥌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⛏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💶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🍶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📷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🚂)施》提出(⛺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🔀)召开药事会,根(🥢)据(🚿)需要(🌯)及时调整(😉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✂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📣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💤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⤵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👐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🎁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🛠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🎎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👕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🔣)外,此次文件中(👃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📆)、临(👮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🎿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🎌)创新药(🐜)目录(✊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🗄)新支(🍥)付(📭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🔬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☕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👊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📰)者还在(💛)发布会现场获悉(🈺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🚓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🌓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😏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