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🙆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🛩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🌽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🚎)下简称(🐿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🔛)。中新(🏐)健康(❕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🎖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🍁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🖊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🥗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📀)大创新(💭)药投资(📓)规(🚣)模。鼓励(🚇)商业健康保险公(🀄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💥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🤭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🔅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🤒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🦒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❇)染病、(🔞)高发(🏴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📑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🏻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📂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😶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😝)强调(⛩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🏡)医(🎳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🏤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🖋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🎥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😒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🛳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🔜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🚆)另(😐)外,此次(📩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🌱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💶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🌬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👡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🍠)录将明确基本(🛀)医保保(🤝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🆘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🔫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⛳)同步调整,程序(😲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🌩)保创(🌖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🥠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🗼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🚢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📞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😡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