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📕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🛰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🎙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⛳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🏇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🚾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🤠)创新药研发提供(🥛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💏),上市申请获得(📜)国家药品监管部(🉐)门受理的(📰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🚫)规格、参照药(🐏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🚶)组织实施(💘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🙄)域(🏎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🕙)了医保(🕤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🏛)”环(🔈)节。国(🚔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💘)要任务是推(🍂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🧜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👉)整药品(❇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🚾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🤶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🤘)益(📬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♎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🚺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😂)药(👊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🎴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🚛)》提出,定(✝)期调整优化基本(🎦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🌥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💊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🕶)布会现场(👋),国家医(🥏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🎐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😭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👂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🍝)新药目(🕟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🔗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🚶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🍳)保创新(🚻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🕘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🍲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🕎),而且价格应该(🎋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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