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🎤)新药高质量(🛸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💯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✳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🚧)”,文件都一(🔢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😂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🌝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🌞)险扩大创新(🐕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🏙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㊙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🤫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⏬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👭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🍼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🚹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🐇)善多部门联(🗾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🎫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🐞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🥒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🚫)药积极(🚝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🍠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📧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🚾)权益。 此外(🍚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😨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🔹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💘)内谈(✡)判药品和(🐥)商保创新药目(🥛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😠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🤓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⛴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🤛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♎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🏈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🤶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🐁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📟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🔩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⏫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🍒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🥍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🗃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🍚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🎗)是推荐进(🥕)入商保,并(🏊)不是“强(🌌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🎈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🎸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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