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🗨)简称《若(🐼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🗿)境——“研发难(🎠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🛺)要(🥏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🍜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📕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🐹)在资金方面(⚽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🛄)新药研(🏊)发(🥅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🛳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⌚),文件提出,上市(👨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👏)支付范(🛶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🏤)到组(🐁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⛹)大传染(💝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📡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👷)持机制。 此前(🕍),即(🛁)使进了(㊗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✨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🌪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⛽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🌤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🚼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⬇)保创(🚦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🎳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🍭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🍷)本医保药品(🎫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🕴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🍰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🔨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🔵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📆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🌛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👆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🚰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🗞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🦈)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🎀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🌮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🥄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🐌)目录中的药品(😈)是推荐进入(📤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📦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♏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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