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👝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🦔)新药高质量发展(🌇)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🔓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🤶)》)对(🍣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🙊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📸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😘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🦁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🛤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💾)医药企业、(♊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🐬)合理确定研发方(🕺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➡)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😲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🎵)扩大创(⏲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🐢)司通过创新药投(🔧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♓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😽)。 另(🚪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🐬)管部门受理(🔊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🚓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💾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🐬)流。 在(📩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🤮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♍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🚬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🐲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🍆)务是推动创新(📢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🖖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🃏)求和患者合理(⚪)用药权益(🍺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🦎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♏)优化基(✳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📐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👜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🖲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😝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🤥)服务管(🥍)理司司长黄心(🌼)宇(🔘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🌆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🔳)一步表(🦃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🦁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💭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🍖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👕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⛳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⬆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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