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🎱)的《支持创新(⛪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🍈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💏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🌤)”,文(😙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🆖)出“支持(😋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🐗)药研发”。具体(🏫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🍒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🔋)升(🐭)创新(😩)效率。 (🐽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❗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🛢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🐯)的耐心资本。 (🔡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🎗)请获得(🐫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👎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🍳)门(🍤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🕉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🛷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🍭)关(🈯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🛡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🥚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🧖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🥌)入医疗机构(💹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🛰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🚃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💭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🚨)目录内(💮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🈶)药品可不受“一(🐜)品两规(🥙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💄)有两个规格(⏹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⚡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🍝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🤱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📿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🔪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😎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😞)入医保药(💑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♓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🗓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🌘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🈺)的(🛠)时候(🧓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🌻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😇)也是协商(💺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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