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🧓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🔁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👺)新药企发展困境(🤟)——“研发(🆚)难(📓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🔩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🚙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📞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📱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🖐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🛺)。鼓励(🚒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💩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🏝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🐲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🍁)点政策指导(📩)。医保部门与(🤸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☝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✔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🤩)创新药研(🏛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🐡)重大专(🍂)项,聚焦重(🐐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👝)、罕见病等(🙍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㊙)发(🤛)相关任(⛅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🥋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🔮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📶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🙊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🚐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💼)障(🎂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🚐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🤕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📇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🎴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🥡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👸)程(㊗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🔱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😫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📕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💟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🌴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💲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😼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😤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💈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🌟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🥪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🗃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🍁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🗡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🏠)的边界在(🔒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🎼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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