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❕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🥧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⛱)称(♈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🔌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🥖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🌻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🤥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🎰)研发方向、布局(🗿)研发(🚔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📄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💽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🔐)等多种(🥇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🤠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🕤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🚂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⏮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😊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💅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⛷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💙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📴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🔯)配备使用。医(🤠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🥦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📷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🚉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⛽)重(⚾)大公共卫(🚔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📹) 另外,此次文件(🤪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🔆)立“商业健康保(😃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🧣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🦉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🃏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😮)局医药(🌠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🤸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🚢)录(🗒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🕕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🏤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👆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⏬)、同步调整,程(🙀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✅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👼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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